根据相关规定,新乡市增项电力工程风力发电设计乙级资质需要配备以下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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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人员:
结构专业: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 1 名。
电气专业:注册电气(发输电)工程师 1 名。
地质专业:注册水利水电工程师 1 名,也可由注册岩土工程师代替。
规划专业:注册水利水电工程师 1 名。
水土保持专业:注册水利水电工程师 1 名。
非注册人员:
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 1 名。
工程经济及概预算专业:工程师 1 名。
水文气象专业:工程师 1 名。
水力 / 风力机械及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1 名。
技术负责人:本科学历、10 年设计工作经验、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主持过风力发电方面 3 项中型项目设计或 1 项大型项目设计。
此外,非注册人员中的主导专业人员,即环境保护、水文气象、工程经济及概预算、水力 / 风力机械及金属结构专业的工程师,应当具有相应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