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北京干部夫妻两地分居调京办理同意接收函的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确定审批部门及开具单位
审批部门分类
市人社局:适用于市属国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等(如北京市重点企业、高校、医院)。 人社部:适用于央企、教育部直属高校等(如航天、核工业系统单位)。 中组部:适用于中央机关(如中纪委、中央办公厅)。接收函开具单位
京内方单位有人事权(如公务员、事业单位、央企国企):直接由单位开具。 单位无人事权(如私企、外企):需通过上级单位或存档人才中心开具(如海淀人才、部委人才)。二、准备核心材料
京内方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需满1年以上)。 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学历学位证书。 职称证书(如副高级以上职称可优先办理)。京外方材料:
同意调出函(由原档案存放地人才中心开具)。 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职证明(或失业/退休证明)。 档案补办材料(若档案丢失需先补办)。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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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京内方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单位审核后报送至对应审批部门。
开具接收函:审批通过后,由接收单位或人才中心开具《同意接收函》。
档案调转:持接收函到原籍人才中心办理调档,档案需通过机要通道寄送至北京。
落户手续:档案到京后,办理户口迁移及存档手续。
四、注意事项
时间周期:审批需3-12个月,建议提前向单位申请指标。 档案问题:若档案丢失,需先补办学籍档案(如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并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