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通常在申请或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供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是一个必要的步骤。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并提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当企业因为整改后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交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能够证明企业在整改之后已经符合当前的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这份报告需要详细说明企业的安全状况、存在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的有效性等内容,以供监管部门审查。
因此,在准备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所需材料时,确保包含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是满足法律要求的一部分,也是确保企业运营安全的重要手段。不过,具体的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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