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公路工程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延续所需人员,需依据相关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来确定,具体要求如下:
专业技术人员:需配备路线、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公路工程地质水文、环境保护、公路工程经济、公路工程概预算等专业工程师。具体数量为桥梁专业工程师 2 名、隧道专业工程师 2 名、交通安全设施专业工程师 2 名、路基专业工程师 2 名、路线专业工程师 2 名、公路工程地质水文专业工程师 1 名、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 1 名、路面专业工程师 1 名、公路工程经济或概预算专业工程师 1 名。 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 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3 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1 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2 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1 项。此外,所有人员的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技术人员必须是企业的全职员工,企业需提供与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 3 个月的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