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学教师申报副高级职称的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学历资历: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年度考核: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继续教育: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应学时要求。
专业条件
教育教学工作: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显著。
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有创新和突破。
指导青年教师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
教科研工作: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5年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出版过教育教学著作。
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并获奖。
示范引领作用:
在本地区或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引领和带动其他教师共同发展。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交流活动,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成果。
其他条件
师德师风: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无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
职业资格: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申报流程
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对照资格条件,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在学校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学校:学校组织专人对申报人员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按岗,通过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等程序开展工作,结果公示后报送教育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审查:市、区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市教育局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公示。
评委会评审、:中小学、幼儿园副高级教师职称由省、市职称办委托市教育局组织评审,评审通过人员在市教育局公示。
发文公布:省、市职称工作部门对评审结果审核后,正式发文公布,评审通过人员可自主打印电子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