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端正,恪守科研诚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专业技术工作方面无不良诚信记录。
在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应高于江苏省现行职称系列(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破格条件,并得到社会和业内专家广泛认可。
申报人员所从事行业,国家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申报对象
职称考核认定是一种特殊的职称评价渠道,是对现行职称评价体系的有益补充,重点面向镇江市各类企业引进的连外高层次人才、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以及长期在生产服务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其中,中级认定面向各类企业,高级认定面向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申报人须具备特别突出的品德,能力业绩已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破格条件要求,足以弥补其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方面缺项,能够支撑其跨系列跨层级晋升职称,并由2名以上本领域或相近专业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
中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是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申报人员须为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考核认定的职称系列(专业)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相匹配,其能力、业绩成果须与申报及从事专业紧密相关。
具有以下情形,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本人专业能力、业绩水平、实际贡献等,自主申报考核认定相应系列(专业)中高级职称。
学历层次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
无职称或职称层级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
无论文,或者论文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
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
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申报要求,在镇企业工作的留学回国人才、港澳台地区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
为国家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考核认定按照《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苏人社发13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