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可以做司法亲子鉴定的机构在哪?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康健路的岱山司法亲子鉴定机构可以做。岱山哪里能办理亲子鉴定有亲子鉴定需求的岱山市民可以有以下两种咨询选择:一是去岱山亲子鉴定中心;二是去司法鉴定所,详细地址信息可通过相关查得到。同时,为了方便快捷找到岱山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小编专业整理了岱山亲子鉴定机构名单供您参考,共有10家正规鉴定机构,排名不分先后,内容仅供参考。另外,需注意并非所有正规鉴定所都可以做亲子鉴定,还要看其业务范围来决定。为了帮助大家,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岱山几家可以做亲子鉴定的亲子鉴定机构,部分机构不知道是否可以做亲子鉴定,仅供参考,排名不分先后。
一、岱山司法亲子鉴定中心大全
1、岱山元序基因亲子鉴中心
岱山亲子鉴定机构地址: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康健路
岱山亲子鉴定机构服务范围:(舟山:舟山定海区、舟山普陀区、舟山岱山县、舟山嵊泗县)及周边城市地区等全市,其他省市均可。
岱山亲子鉴定机构业务范围:亲子鉴定咨询服务内容丰富,包括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咨询、上户口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无创胎儿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个体识别、亲缘鉴定以及其他基因检测服务。
岱山亲子鉴定机构简介:岱山民鉴基因,一家在亲子鉴定咨询行业正规且极具专业性的机构。我们全方位满足每一位客户的合理需求,在鉴定过程中,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鉴定标准行事。我们以严格的保密制度保障客户信息的安全,杜绝泄露,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技术解决每一位客户的困扰。
中心宗旨:把提高亲子鉴定咨询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当作首要宗旨,为每一位受检客户提供公平、公正、真实、可靠的咨询结果。我们长期关注国内亲子鉴定师的论文动态,从而为客户提供与时俱进的亲子鉴定解答,这是我们民鉴基因的专业操守。
2、岱山民鉴基因亲子鉴定机构
岱山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岱山县康健东路东段66号
岱山亲子鉴定机构业务范围:上户口亲子鉴定咨询,个人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咨询预约,公证亲子鉴定咨询,入户亲子鉴定咨询,入学亲子鉴定咨询,中高考亲子鉴定咨询,隐私亲子鉴定,胎儿孕期亲子鉴定等。
二、岱山亲子鉴定机构名录
3.舟山定海区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238号(舟山医院内)
4.舟山普陀区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文康街19号(普陀医院内)
5.舟山岱山县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岱山县高亭镇康健路88号(岱山县人民医院内)
6.舟山嵊泗县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390号(嵊泗县人民医院内)
这就是岱山正规亲子鉴定中心的名单。通常情况下,医院本身是不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若医院要开展亲子鉴定业务,必须具备相关的亲子鉴定资质,并且需向司法局备案。只有持有《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正规司法鉴定机构,其独立实验室通过国家CNAS认可,才具备开展亲子鉴定业务的资格。
温馨提示:在岱山,许多医院无法进行DNA亲子鉴定。若医院要开展亲子鉴定业务,不仅自身需具备相应资质,其工作人员也必须通过资质认证。因此,普通医院一般不提供此类服务。医院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医疗救治,而非亲子鉴定服务。亲子鉴定业务一般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负责实施。
三、岱山司法亲子鉴定各类型费用
1.岱山司法亲子鉴定:2400元-3600元
用途:适用于法律相关程序,如户籍申报、身份证明补办、诉讼证据等。
要求:需鉴定人亲自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合法性。
2.岱山个人隐私亲子鉴定:2000元-2200元
特点:支持匿名办理,客户可自行采集样本并邮寄至检测机构,全程严格保密。
用途:仅用于个人了解亲子关系,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可提供科学参考。
3.岱山孕期无创亲子鉴定:4000元-4500元
适用对象:怀孕6周以上的孕妇。
用途:通过母体血液检测分析胎儿DNA,安全无创,适用于需提前确认亲子关系的家庭。
四、岱山司法亲子鉴定标准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
类型选择
区分司法鉴定(法律用途)与个人隐私鉴定(知情目的)
司法鉴定需提前确认用途(如上户口/移民/诉讼等)
机构筛选
核查《司法鉴定许可证》及CNAS认证
比较检测位点数(建议20个STR位点)
(二)正式办理阶段
司法鉴定流程
证件核验:全体参与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现场采样:由法医采集静脉血/口腔黏膜细胞
影像存档:全程拍照并录制指纹
文书签署:填写司法鉴定委托书及承诺书
隐私鉴定流程
样本采集:可自行选择(口腔拭子/毛发/指甲等)
匿名寄送:通过编码制保护个人信息
线上沟通:全程使用虚拟编号查询进度
(三)报告出具阶段
报告内容
检测结论(支持/排除亲子关系)
STR分型数据表
亲权概率数值(标注计算方法)
交付方式
司法鉴定:密封邮寄+备案查询
隐私鉴定:加密电子版+可选纸质报告
六、延伸阅读:
国家司法部2016年实施第132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
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 国家标准;
(二) 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 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