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鉴定背景介绍
无锡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申请人)向宁波某测控公司(简称被申请人)采购EOL超级电容器模组测试分选机,合同中明确要求“系统模组电压和实际电压NG判断标准值为20mV”。设备交付后,申请人在使用中发现设备存在逻辑判断错误,导致测试数据偏差超出合同允许范围,无法满足生产需求。申请人多次与被申请人沟通调试未果,最终以“设备不符合合同目的”为由,向某院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二、委托事项与机构受理
某院为查明争议设备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标准,委托苏州联正鉴定机构对涉案设备质量鉴定。联正作为独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依据《机械电气安全通用技术条件》《轻工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正式受理本次鉴定委托,重点对以下事项进行核查:要求对EOL超级电容器模组测试分选机进行质量鉴定。
三、鉴定流程和方法
1. 资料审查与标准比对
合同与技术协议核查:确认《设备采购合同》明确要求交付时需包含出厂合格证、技术参数等资料,《技术协议》规定逻辑测试偏差阈值为20mV。
资料缺失问题:现场勘验发现设备未提供验收报告、检验报告及说明书,违反合同5.1.1条款及GB/T 中“出厂需附合格证书”规定
2. 设备硬件勘验与安全隐患排查
铭牌缺失:设备整机无铭牌标识,违反GB/T 第9.1条“产品应设置铭牌”要求。
电气安全隐患:电控柜柜门与柜体间无等电位线连接,存在触电风险,不符合GB/T 5226.1-2019第8.2.3条“保护联结电路需保持连续性”规定。
接线混乱:部分接线端子未编码,违反同类标准中“导线端部需标识”条款。
3. 逻辑功能测试与数据分析
通过调取被申请人提供的调试数据发现:
模块等4组数据中,模组电压与实际电压偏差均超过20mV,但设备逻辑判断仍显示“合格”。
结合技术协议要求,确认设备软件逻辑存在设计缺陷,导致NG判定失效。
四、鉴定机构给出的鉴定结论
综合资料审查、现场勘验及技术测试结果,苏州联正鉴定机构给出鉴定结论:
涉案设备交付时无验收报告、无产品出厂合格证、无检验报告、无说明书,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也不符合《设备采购合同》的要求;涉案设备整机无铭牌,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电控柜柜门与柜体之间无等电位连接,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部分接线端子无编码,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根据《检测数据》显示,设备有逻辑判断错误存在,不符合《技术协议》中的要求。
注:本案通过系统化的资料审查、风险排查与技术测试,精准锁定设备质量缺陷,为法院审理提供了关键证据。苏州联正鉴定机构始终秉承独立、客观、科学的原则,为产品质量争议提供鉴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