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封市住建局发布的相关政策,该市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延续考核的人员证书需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等规定的相应类别乙级资质标准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照明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人员:需 3 名,相关专业包括供电照明、建筑设备(电气)、公用设备(动力)、电气(工程)自动化等,需具有中级职称或高级职称,及不少于 3 项照明工程设计业绩。 建筑学专业人员:需 1 名,具有中级职称或高级职称,及不少于 3 项照明工程设计业绩。 电气工程师:需 2 名,具有中级职称或高级职称,及不少于 3 项照明工程设计业绩。 结构工程师:需 1 名,具有中级职称或高级职称,及不少于 3 项照明工程设计业绩。 造价师或中级造价员:需 1 名,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其他专业人员:需 1 名,专业包括光学、环境艺术、计算机、美学、电光源等,具有中级职称或高级职称,及不少于 3 项照明工程设计业绩。此外,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照明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不少于 5 年的照明工程设计经历,主持完成过至少 5 项中型以上照明工程设计项目,并具备本科学历。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近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