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办理建筑幕墙设计乙级资质延续,人员配置要求如下:
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8 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的工作经验。需主持过不少于 2 项中型或 1 项大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项目。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建筑专业技术人员至少需要 2 名;结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需要 2 名;机械专业技术人员至少需要 3 名。这些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和工作经验,并持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非注册人员:除注册人员外,还需配备若干非注册人员。他们应具有至少 3 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的经历,且主持过不少于 1 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项目,拥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企业在办理资质延续前,详细咨询焦作市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审批机构,以确保人员配置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