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轧机机组鉴定背景
上海某新材料公司(甲方)委托河南某新材料公司(乙方)承建极薄硅钢带轧机机组,因设备长期无法正常投产引发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双方对轧机机组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协议书》的核心条款存在根本性争议,案件经法院重审后,为明确技术责任,法院正式委托联正鉴定机构对涉案设备进行轧机机组设备质量鉴定。
二、联正鉴定中心的鉴定过程
联正鉴定成立专项专家组,严格依据《极薄硅钢带机组技术协议书》(简称《协议》)及国家/行业标准展开工作:
程序合规性
提前向法院及双方送达《现场勘验通知书》,明确设备质量鉴定的流程,多方共同参与现场勘验。
静态勘验关键发现
基础缺陷:大型轧机设备整体无铭牌(违反JB/T 11593-2013第6.1条),底脚螺栓未二次灌浆,影响运行稳定性;
严重锈蚀:工作辊、支撑辊等核心部件大面积锈蚀,设备停机期间维护缺失;
工艺瑕疵:结构件焊接部位未打磨防锈,液压缸连接座残留焊渣,定位螺栓锈蚀且焊接粗糙;
安全隐患:传动轴等运转部位无防护装置及警示标识(违反GB/T 5226.1-2019),电气柜无警告标志;
装配问题:工作辊架与机架间存在异常间隙,油漆涂装粗糙。
开机条件缺失
因乙方未备齐操作人员及试机原料,且设备未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组确认设备无法满足开机条件,导致《协议》中要求的动态性能考核无法实施。
三、联正质量鉴定中心提供的鉴定结论
涉案轧机设备存在基础合规性缺失(无铭牌)、制造工艺缺陷(焊接/防锈不达标)及安全隐患(无安全防护);
设备现状不具备开机条件,需全面维保后方可进行性能指标鉴定;
锈蚀问题不排除材质缺陷或维护失当,需进一步检测验证。
四、第三方鉴定机构对设备质量评估的价值与建议
本案凸显第三方鉴定机构在技术争议中的核心作用:
通过静态勘验锁定设备固有缺陷,为法院厘清责任提供技术依据;
明确动态鉴定的前置条件,避免在设备未达标时强行测试导致证据失真。
注:受篇幅限制,以上仅展示部分关键证据。如需鉴定帮助,请联系联正鉴定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