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01、申请:申请人需备齐资料后,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02、受理: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03、审查:受理后,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和材料进行审查、现场核查,作出通过或不予通过决定;
04、颁证:审查通过后,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材料:
0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02、营业执照复印件;
0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0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05、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06、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07、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08、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提交其他相应材料,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标注食品添加剂。
备注:因各地政策不同,办理所需资料可能有差异,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