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炼油设备的废气排放标准主要依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环保法规而定。一般来说,废气排放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几种主要污染物及其控制限值:
颗粒物(PM):
颗粒物是热解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微粒,通常要求其排放浓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比如不超过50 mg/Nm³。挥发性有机物(VOCs):
热解过程中可能释放出一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某些地区的标准要求VOC排放量不得超过50 mg/Nm³或更低。二氧化硫(SO₂):
二氧化硫主要来自燃料的燃烧,排放标准一般为不超过100 mg/Nm³,具体数值因地区而异。氮氧化物(NOx):
氮氧化物的排放也受到严格控制,通常要求在150 mg/Nm³以下。一氧化碳(CO):
一氧化碳的排放标准一般设定在100 mg/Nm³以下。臭气(Odor):
一些地区还对臭气排放设有标准,以控制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