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为提高非公有制建筑领域职工待遇.弥补企业无人才评定机制.保障员工权益.帮助企业在员工职级聘用时.对所聘人员提供衡量标准.并使具备能力的人员切实得到企业及社会认可.得到与公有制企业相同社会地位.人事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工程师职称可评可考.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员不用参加全国统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职称由省人事主管部门进行评定.政府网站统一查询.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全国通用.人事局培训中心合作开展工程类职称评审代理申报工作.同时开展考前培训.现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证书可用于企业升资质、招投标;个人用于求职、加薪、提干、晋级、上岗。
一、职称的专业
1.工程建筑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筑设计工程师、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设艺术设计工程师、建设装饰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暖通空调安装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2.机械电气工程类(机械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冷冻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3.水利能源类(水利水电工程师、农艺师、园艺师、园林设计工程师)
4.其它(消防水电工程师、采矿工程师、船舶技术工程师、化工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工程师)
二、申报对象
非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三、职称的分类及其正常 申报条件
1.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两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5)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6)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高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5)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着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着;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着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五、职称申报评审需要准备材料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注二:后期可指导完善的材料
学历证、个人简历、工作总结、获奖证书、项目(工程)成功案例、发表论文2000字以上,以上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经审核后参与评审,获取国家职称及相关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