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交联的、部分羧甲化的纤维素钠盐。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本品在水中溶胀并形成混悬液,在无水乙醇、或甲苯中不溶。 鉴别(1)取本品1g,加0.0004%亚甲蓝溶液100ml,搅拌,放置,生成蓝色沉淀。 (2) 取本品1g,加水50ml,混匀,取1ml置试管中,加水1ml与α-萘酚甲醇溶液(取α-萘酚1g,加无水甲醇25ml,搅拌溶解,即得,临用新制)5滴,沿倾斜的试管壁,缓缓加硫酸2ml,在液面交界处显紫红色。 (3) 取鉴别(2)项下的溶液,显钠盐的火焰反应(通则0301)。
按干燥品计算,水中可溶物不得过10.0%。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6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10.0%(通则0831)。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按干燥品计算,遗留残渣应为14.0%~28.0%。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类别药用辅料,崩解剂和填充剂等。 贮藏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