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企业申报风景园林专项资质,特别是乙级资质,需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 **企业基本条件**:
- 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 **技术条件**:
-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需符合乙级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应具有大学学历,至少8年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验,并主持过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同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需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并拥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人员配置**:
- 一般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暖通、供配电)、概预算工程师以及一定数量的园林中级和高级工程师。
4.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 具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 建立较完善的质量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 **申请流程**:
- 工商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 通过指定系统(如EI5.0系统)完成人员注册。
- 准备并提交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职称证、业绩表、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件及合同社保证明、办公场所证明、企业业绩材料等在内的全套申请材料。
- 网上申报后,打印形成纸质材料,递交给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然后由市级转报至省级住建厅进行审批。
企业在准备申报时,还应关注住建部及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公告或指南,以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此外,申请过程中可能还需要遵循一些特定的操作流程和细节要求,包括可能的现场核查和补充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