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船承运人的定义与特点。
无船承运人,顾名思义,是指不拥有或经营船舶的承运人。
他们通过与船舶经营者签订协议,获得舱位使用权,然后以自己的名义向托运人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服务。
无船承运人通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并持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提单签发权。
无船承运人的主要特点在于其整合和优化资源的能力。
他们通过集中托运人的货物,实现规模经济效应,降低单位运输成本。
同时,无船承运人还能根据市场需求和船舶供应情况,灵活调整航线和服务,以满足不同托运人的需求。无船承运人备案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的“行业”和“主营业务”需要与海运相关,并且经营范围需要包含有“无船承运”或“无船承运业务”的表述。
无船承运人自行备案流程
1营业执照变更
根据所在地区的要求,变更营业执照的“行业”和“经营范围”,通常要求经营范围须包含“无船承运业务”的项目;
2无船承运在线备案
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在线提交备案材料,并配合审批,完成备案后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备案结果;
3运价备案
从事国际的海运企业,还需要在无船承运备案通过后,向航交所提交运价备案。
无船承运人备案的材料
1、备案单位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英文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地址、联系电话、邮箱地址、传真号码等);
2、企业联系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3、平台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4、营业执照扫描件;
5、运价备案申请表(仅运价备案时用到);
6、公布运价(幅度)备案表(仅运价备案时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