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典当行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典当行章程、投资协议、投资承诺;
2、临街铺面,面积应在60平方米以上,承租或者拨付使用期限3年以上,原则上开业一年内不得变更营业场所。
3、股东方面须有2个法人股,该法人企业必须成立满3年,每家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上,每家总营业额在1500万以上每年。
4、注册资本限额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注册资本限额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股权等) 典当业务,注册资本限额1000万元。且注册资本数额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并明确实缴期限,载明股东不得将所持有的股权质押或设立信托。
5、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
6、人员要求4名高管,其中一名必须是评估鉴定师,剩下3名必须在典当行业有3年从业经验,法人必须本科毕业,法人可不为高管。
7、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不得有违法记录。
9、下证期限为20个工作日发放典当行经营许可证;公安部15个工作日核发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工商税务局10个工作日办理执照,办理时间一共3月左右。
今北京之典当行已停批矣,若君欲得之,唯收购一途耳。现有数家典当行待出,有需者可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