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需要提供电子版的申请材料
新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在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按照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提交一套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具体需要提供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企业基本信息**: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 企业章程扫描件
- 办公场所证明文件扫描件
2. **资质申请表**:
- 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申请表的电子版,需要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扫描。
3. **人员资料**:
- 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书、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师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的扫描件。
- 主要人员(如技术负责人、总设计师等)的工作简历和业绩证明。
4. **设计业绩**:
- 以往完成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的合同、设计图纸、设计说明、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 **企业管理制度**:
-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计流程及质量控制措施等电子版文件。
6. **其他附件**:
- 如果有获奖证书、科技创新成果、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等突出业绩,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请确保所有的电子版申请材料清晰可读,文件格式符合要求。在提交前,与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确认当前的申报流程和所需的具体电子材料列表,以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按照规定,有些材料可能还需要提供纸质版,具体视当地政策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