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建筑幕墙专项设计企业需要提供那些业绩资料
驻马店建筑幕墙专项设计企业申请资质或资质延续时,通常需要提供以下业绩资料:
1. **设计合同**:与客户签订的设计合同复印件,证明企业完成了相关设计任务。
2. **竣工验收报告**:已完成的幕墙设计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这通常包括了工程名称、地点、设计范围、完工时间以及验收结论。
3. **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幕墙设计施工图、计算书、设计说明等,能够证明企业的设计能力。
4. **项目简介和工程照片**:对完成项目的简单介绍以及施工前后对比照片,展示企业设计成果的实际应用效果。
5. **用户评价或满意度调查**:如果有,可以提供用户的评价信函或第三方出具的满意度调查报告,以证明设计服务质量。
6. **工程计量和结算资料**:证明设计工程的规模和产值,一般包括工程量清单、结算报告等。
7. **获奖证书或荣誉证明**:如果企业曾获得过与幕墙设计相关的奖项或荣誉,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8. **非注册人员的业绩证明**:非注册人员(如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需要提供至少一项中型及以上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的业绩证明。
在实际操作中,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其他主管机构可能会根据现行的资质管理规定,对企业申请建筑幕墙专项设计资质所需提供的业绩资料有更为具体和详细的要求,企业需按照当地的政策和指导进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