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东湖高新区双创孵化载体申报高企奖补的相关工作内容,其中有奖励补贴以及申报条件、流程、材料等等内容的介绍,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来参考一下,有疑惑的随时来咨询小编:
一、支持对象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东湖高新区并经科技管理部门组建(备案)、认定的guo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专业化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高企入驻载体的直接运营主体。
二、奖励标准
对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内实际入驻企业(不包括虚拟注册企业)2021年被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家给予载体5000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际入驻企业清单(附件);
2.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际入驻企业租赁合同、缴纳房租(水电费)发票等凭证。本材料排序应与附件清单内企业序号一致,每份合同后附相应凭证。
请将以上两份文件材料压缩成1个压缩包,以申报单位名字命名。
四、注意事项
1. 入驻企业应为2021年在东湖高新区申报、首次通过认定,且现阶段税务关系仍在东湖高新区的高企,与双创孵化载体存在直接租赁关系。
2. 凭证开票日期应在2021年1月—2021年9月期间。
3. 1家首次认定高企仅对应1家双创孵化载体。2021年首次认定高企在2021年1月—2021年9月期间入驻多家双创孵化载体的,申报单位以最后入驻的双创孵化载体为准。
4. 申报单位应提供客观真实的证明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形,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申报方式
申报系统“企业创新积分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8日至10日,请申报单位及时在“政策申报”模块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双创孵化载体) ”事项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积分平台对接了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在登录页面点击“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按钮,通过认证平台的法人登录进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