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噪声监测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环境噪声
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2、环境噪声监测项目
昼间噪声(“昼间”是指6:00 至22:00 之间的时段)
夜间噪声(“夜间”是指22:00 至次日6:00 之间的时段)
3、环境噪声限值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dB(A),夜间 dB(A)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 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振动监测类型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
执行标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 10071-1988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建筑室内振动
执行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 170-2009
住宅建筑室内振动
执行标准:《住宅建筑室内振动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GB/T 50355-2005
铁路环境振动
执行标准:《铁路环境振动测量》TB/T 3152-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