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是指采用参比(标准)方法,与自动监测法在企业正常生产工况下实施同步采样分析,验证自动监测设备监测结果准确性的监测行为。
比对监测是判断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统一比对监测技术要求,依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定规定了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固定污染源烟气连自动监测设备(CEMS)比对监测的内容、频次、方法、结果评价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适用于环境监测部门对废水污染源、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比对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验收监测仍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2 引用标准
GB/T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HJ/T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