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消防员报考条件。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8-55周岁,初中及初中以上学历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消防设施操作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从事主要工作包括:
(1)消防安全检查;(2)消防控制室监控;(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4)消防安全管理等。。
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培训考核
参加全国统一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合格者,国家人社部和公安部消防局联合颁发《职业资格证书》,长期有效。
招生报名地址:
1、南京市六合区冠城路19号商铺(龙池地铁站2号出口)
2、南京市浦口区金都汇广场3幢2608室(桥北弘扬广场对面)
3、南京市江浦区明发新城中心2幢3单元10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