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宣传作业。仔细做好《动物防疫法》《畜禽饲养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及《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方法》等多项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业,进步底层饲养人员的法律意识。
(2)快速推动饲养业转型。推行科学的饲养理念,推动饲养业标准化和规划化建设,推动饲养业生产方式的转型。
(3)落实职责。病死畜禽处理的一职责人为畜禽饲养场,每个饲养场都应当具有无害化处理设备。底层畜牧兽医站应当履行好监管职能,清晰规划饲养场应为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负首要职责,所有的饲养场都须遵法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和,禁止病死畜禽产品和污染的生物制品流出,自觉承受监管部门监督。
(4)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出售病死畜禽制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对饲养场相关作业的监督。设置告发热线,建立黑名单,将不按规则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饲养场列入其间,并对这些饲养场进行要点监控和曝光,撤销其补助,禁止其贩售动物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