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货物,可按零担货物托运。零担货物一件体积不得小于1个方米。但一件重量在1吨以上时,则不受此最小体积限制。零担货物每批件数不得超过300件。
以下货物不按零担货物托运:
1.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货物(装入铁路批准使用爆炸品保险箱运输的除外)
2.需要冷藏加温运输的货物
3.个人托运物品中禁止夹带金银珠宝、文物字画与贵重物品、有价证券、货币凭证和危险货物
4.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
5.未装入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管内零担运输办法允许者除外)
6.一件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不影响专线中转的除外)。
7.。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经过卫生处理不致污秽其他货物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