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介绍:维修电工是指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的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6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第二条指出,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因此,维修电工上岗,必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将其分为五个等级,从初级开始,至高级技师止。
课程内容:1.职业道德; 2.基础知识( 包括安全用电操作规程;电工知识; 识图、焊接技术;电子技术知识;电力拖动知识; 工厂变配电知识等)3. 技能实操。
报名条件:
初级:(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 3 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8 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证书颁发:培训完毕经考试合格后,即可取得由南京市人社局颁发的“初/中/高级维修电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
学习形式:周六、日全天学习
招生地址:
1、南京市浦口区大桥北路37号金都汇广场3-2608(弘阳广场对面)
2、南京市六合区冠城路19号商铺(龙池地铁站2号出口)
3、南京市秦淮区大行宫太平南路2号日月大厦2705(大行宫地铁站旁)
4、南京市江浦区明发新城中心2幢3单元10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