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培训对象:初中以上文化,喜欢小孩、有爱心、有意愿从事母婴护理行业,并愿意付出自己的全部热情,年龄在25-55周岁之间的爱心女士。
报名条件:
中级保育员 国家资格四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二寸彩色蓝底照片2张、毕业证书复印件
课程设置:职业道德、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幼儿卫生学以及新保育员职业理念等。
证书发放
经考核合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保障部(原劳动部)颁发相应等级的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网上备案。可用于全国幼儿园老师上岗,升职加薪,可作为幼儿园资质。
报名地址:
1、南京市浦口区大桥北路1号华侨银座A座508室(江北自来水公司楼上)
2、南京市六合区冠城路19号商铺(龙池地铁站2号出口)
咨询热线: (李老师同步)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