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是指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申报劳动关系协调员所需的基本文化程度为高中毕业。
南京劳动关系协调员考试报名条件:
1、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5年,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
3、具有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
4、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1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
南京劳动关系协调员学习人群:从事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工会干部等协调关系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人力资源爱好者,企业职工学习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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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第十批职业首位,21世纪热门、具前景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