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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香港未在加工证明 未再加工证明

  • 发布时间:2024-08-22 00:33:48
    报价:面议
    国家地区:广东 - 深圳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集浩大厦
    公司:深圳市金柏昇贸易有限公司
    电话:0134-10272542
    手机:1341027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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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产地证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未在加工证明(香港中检局认证)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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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SN:liujin1921@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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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刘先生

     未再加工证明2.1 “未再加工证明”的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英文为“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 

        未再加工证明2.2 该声明加注在已签发的原产地证的声明栏,加盖香港中检公司或澳门中检公司的印章,签署人手签并注明加签日期。 

        未再加工证明2.3 特殊情况,香港中检公司也可以签发单独的“未再加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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