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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要什么资质

  • 发布时间:2018-10-18 16:37:23
    报价:面议
    国家地区:广东 - 广州
    地址:天河区棠安路棠下市场东2号2楼B15房
    公司:广州臻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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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公示活动程序

      第八条 公示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

      (二) 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同意由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重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第九条 申请企业应通过守重公示平台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四)、(六)项材料;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二)、(三)、(五)、(六)项材料。

      第十条 属于单位会员的申请企业,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由该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将书面意见及企业的申请材料报送监督机关。同属多个单位会员的申请企业,由申请企业自愿选定向其中一个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非单位会员的申请企业,可自行选定一个自愿接收非会员材料的单位代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或直接向监督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每年3月15日为企业向单位或监督机关提交公示申请书面材料的截止时间。

      第十一条  单位须在监督机关委托范围内,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接受委托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工作规定》开展宣传和工作。

      每年4月15日为单位向监督机关提交公示申请书面材料的截止时间。

      第十二条 各级监督机关在工商业务信息系统上对申请企业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以及单位的书面意见等申请材料进行核对检查,核查内容包括:

      (一)申请企业是否属于本级监督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对于非本监督机关登记注册的申请企业,不予受理,并告知其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

      (二)申请企业是否属于本级监督机关委托的单位的会员企业。属单位会员的,单位是否出具意见并盖章。单位未出具意见和盖章的,通知其限期补齐材料,将有关材料报送监督机关。

      (三)申请企业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与该企业通过网上申报的材料内容是否一致。对于提交的材料内容不一致的申请企业,通知其限期补正相关内容,否则不予公示。

      (四)申请企业是否符合本规则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对于经形式审查不符合本规则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企业,不予公示,发出《不予公示通知书》。

      监督机关原则上不主动对申请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但可应企业要求,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每年5月15日为监督机关核查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

      第十三条  监督机关应将通过材料核查的申请企业名单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在诚信经营方面的意见。

      监督机关应将征求到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同意公示的意见通知申请企业,对经核实不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不予公示,并发出《不予公示通知书》。

      每年5月20日为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

      第十四条 监督机关将经征求意见后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公示信息传送至守重公示平台,由公示机关统一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公示企业工商登记资料;公示企业在公示年度内所签订合同份数和金额、履约份数和金额,未履约部分的原因、总产值;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公示企业的信用监管信息;对公示企业投诉的核查信息;监督机关认为依法需要公示的其他信息。

      对连续公示的企业,由监督机关在该企业原《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上加盖年度公示印章。对本年度新公示企业,由公示企业自行按要求制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并由监督机关加盖年度公示印章。

      每年6月1日为统一公示时间。

      第十五条 公示企业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通过守重公示平台对本企业当年上半年合同签约履约相关数据进行更新。

      第十六条 各级监督机关应牵头协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台对公示企业的优惠扶持措施,并将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优惠扶持措施在守重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

      公示企业可凭《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享受各项优惠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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