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汽车吊车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正式汽车驾驶员驾驶。除认真遵守本规程外,还
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民警指挥。
2.驾驶员及吊车人员必须了解吊车各部构造、性能(包括电气设备)通晓维修、保养
知识,熟悉指挥信号。
3.每次出车前,认真检查制动、喇叭、方向、灯光是否良好,检查各部机件有无损
坏,不合乎要求不得使用。
4.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驾驶和吊拉作业时,不准吸烟或与他人闲谈。
5.学徒工学习期间必须有老师跟随,学徒工必须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6.在吊运物体前应先将支撑腿伸出,支撑脚放平垫牢,必须保证车身平衡,否则严
禁作业。
7.吊运锋锐、楞角和精密物体必须垫好,严禁吊物从人头上通过。吊物必须比周围
的障碍物高O.5米以上,严禁碰触电气线路,其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输电线路电压与允许
距离关系表”的要求。
8.20吨、40吨吊车工作时必须配备三名以上专人操作、使用与保管(即:开车一人,
操作一人,指挥一人)。
9.20吨、40吨吊车除执行本厂制定的技术规程外,并严格按照制造厂的技术文件所
规定的要求操作。(日车40吨随车说明书,北京20吨随车说明书)。
10.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吊钩是否良好。
11.在工作时,如发现机器有异常声音时,必须停车检查,严禁带故障作业。
12.起重物体,应按吊车不同角度的允许负荷吊运,严禁超负荷使用,吊车吊杆达不
到的地方不能勉强或加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