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提供的服务:
1、货物未发出,可由我司做提货代理,全程代理国外打包提货,付外汇等服务。
2、货物已发出,可将正本提单寄给我司或者将电放提单发电子档给我司,我司将安排人员去现场换单,安排报检报关等事宜。
3、货物清关完成,如无特别情况,我司也可直接安排送货到贵司。
4、货物进口前所需办理的单证,我司均可办理。
报关类
1.进口食品报关报检、中文标签备案审核、贴印标、食品成分预审
2.进口旧设备海外CCIC检验检疫,港口报关报检单证
3.退运/修理物品/暂时进出口 免3C/目录外3C鉴定/机电证
4.进口外贸代理、欧美/东南亚海外提货、一站式进出口服务
5.优势产品:食品类、新旧机电设备、废料类、水果类、3C类、退运、返修、暂进、大件货运输。
进口报关的具体流程:
(1)到港提单换单,1天
(2)(或同时进行)提前申报商检,出商检单,2天
(3)正式报关申报,海关放行,1天
(4)安排放箱计划、排队等候安排消毒检疫、卫生处理,2—3天
进口是指将货物从外国移送至我国境内的行为。税法规定,凡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应于进口报关时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
清关(Customs Clearance)即结关,是指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或出口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
进口清关注意事项:
1.进口报关单证(装箱单,,贸易合同)等所有单证一定根据实际货物一致
2.装箱单,,贸易合同等单证上的货物品名一定要一样并且和实际货物的品名一致
3.装箱单上的货物重量和方数要和提单上的一致,并且要和实际货物一致
4.合同上面要有合同号,上面要有号
5.是木质包装的需要在木质包装上有IPPC标示
6.其他注意事项根据具体进口产品来定,可随时来电咨询
上海港进口清关所需资料和手续如下:
基础资料清单
运输单据:空运/海运提单、到货通知书
商业文件:发票、装箱单、合同、代理报关委托书及海关商检十位代码
申报要素:品名、材质、原产国、品牌等详细信息
特殊商品附加要求
食品类:需提供产地证、卫生证、中文标签样张及在华注册号
木质家具:需额外提交深加工情况说明
法检货物:可能涉及样品提取、化验等抽检流程
流程步骤
预报关申报:货物到港前3-4天通过海关提交预申报
现场查验:海关抽检货物,核实品名、材质等
缴费放行:缴纳关税、增值税等费用后,货物离开港口 。
其他注意事项:
享受0关税需提供正本产地证
需提前办理收发货人备案(食品类)
特殊商品(如食品、家具)需额外提交检疫证书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