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退运货物的诠释是什么?
1退运货物定义:
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
2、退运货物的设定依据:
一、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
二、海关总署关于修订《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20号)
3、申请(办理)条件:
进出口货物经营人或其代理人
4、办理材料:
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等随附单证企业在申报时可不向海关提交,海关审核时如需要再提交。
5、办理流程:
报关单预录入→报关员电子申报→H2010系统电子审单→电子审单(人工审单)→(布控查验)→放行→港区放行.
备注: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根据《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和海关监管、征税、统计等要求在预录入系统
出口免税退运/返修注意事项:(同行禁止抄袭,明白的客户一看就知道哪家公司真的懂)
1)注意装货的包装安全、木包装的消毒(IPPC)。
2)注意码头的合理性。首先是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进口码头.,不过上海肯定是个好的选择,原因你懂的。
3)如果产品是化工品,所有条件都满足记得让货代做危险品申报,如果没有不合格报告,难度很大,具体情况需要您来电咨询。
4)注意,船公司和码头,会产生舱租柜租场租。同时注意免箱期时间争取申请14-21天免箱期。
5)进口的资料要以出口资料为前提资料来做。(退运回来也有部分退运、重新包装的可能)
6)如果是带A的编码,注意咯一定要和属地确认下,是否需要做属地报检,商检老师下场检验。否则可能要被罚款哦。
退运所需资料:
1. 报关委托书
2. 报检委托书
3. 退运合同
4. INVOICE
5. 装箱单
6. 提单(副本需背书和电放保函)
7. 出口时的核销单和报关单(必须正本)
8. 若核销单已核销则提供外经贸委盖章的已核销证明及对应出口报关单.已退税则需在当地国税局补税。
9. 包证明
10 退运情况说明2份(商检局,海关各壹份)
11.若经营单位为上海单位需提供《上海口岸商品退货情况表》
那么请退运之前有几点需要确认:
1、是什么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清关而退运,是由于贸易问题还是货物质量问题?
2、货物进境时间问题,货物进出境是否满一年,超过一年和没超过一年处理方法是不一样的;
3、原进出口贸易方式,是一般贸易进出口,还是买单进出口的?
4、出口退税问题,货物出口时是否已经退税,如果已经退税需要补交;
5、货物退运之后是否还要复入境,如果还要复入境处理方法也会有不同。
在确定好这些问题之后,需要的资料和操作流程基本上也就可以确定了。
上海港出口货物返修清关回国流程需分阶段办理,具体手续如下:
确认贸易方式与货物信息
需明确返修、退运或暂时进出口的贸易方式,并确认货物是否超过一年、退运理由及是否涉及买单出口。同时需提供货物数量、重量、货值、出口报关单及收货地址等信息。 1
准备必要文件
需准备商业发票、装箱单、外贸合同、提单、报关委托书等基础单证。若涉及法检产品(如3C认证、危包证),还需额外提交对应证件。
申报与查验环节
换单:获取正本提货单
报检:商检确认货物及木包装符合要求
正式申报:通过“单一窗口”录入资料,需确保商品HS编码准确、申报要素完整、金额数量无误
查验:海关抽查货物细节,需配合提供检测报告(通常由国外第三方机构出具)
退运特殊要求
若为退运返修,需额外提交退运报告、退运协议、原出口报关单(需海关盖章)、结汇退税文件等,并补交已退税款。
物流安排
货物需按时进监管区(如集装箱码头或出口仓),确认整柜/拼箱安排及物流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