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货物首先要考虑以下几点问题:
第一,是要搞清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退运?
第二,时间问题,货物进出是否满一年,超过一年的和没超过一年的要做分别处理
第三,原进出口贸易方式?是一般贸易出口?还是买单方式?还是不正常渠道出口?
第四,出口退税问题,是否已经退税?如果退税,海关肯定要你补回去
第五,其他问题:有没有收汇?有没有退税?有没有核销?退运货物的货物方向:是进来不出去了,还是翻修后再出口??
退运货物所需要的单证
1 海洋提单、提货单
2 进口INVOICE、装箱单
3 退运协议(中文、双方要签字,写明退运原因)
4 报关委托书
5 报检委托书
6 出口核销、报关单黄联、白联
7 出口INVOICE、装箱单
8 致上海海关和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情况说明各一份(说明退回来的原因)
9 如当时是做手册出口,请提供手册
10 如核销已核销,至外汇管理局开具“已核销证明”;如已补税,至税务局出具已补税证明
11如出口的经营单位为上海企业,请提供退运货物情况表(有格式)
12.提供包装证明
退运的步骤:
1.全套单据不需预录直接递给负责退运业务的海关关员。
手写联报关单、委托书、进口的,箱单、出口的,箱单、退运申请、退运协议、合同、提单、提货单等其它相关单据。
2.单据交给关员后,如果海关提出验货则先验货。验货结束后关员填写直接退运审批表提交科长、处长三级审批。(通常需要四到十天)
3.审批结束后,将单据分成进口和出口两票,同时预录。预录时需注意贸易方式为直接退运,征免性质为其他法定;将出口的报关单号打在进口报关单的备注栏里,进口的报关单号打在出口报关单备注栏。
4.刷卡待现场交单后,先申报出口。待出口放行后,将放行单(下货纸)付在进口单据上递给负责进口退运的关员。
5.关员审单签字以后便可放行。
注:在审批、申报进口、申报出口时海关都有可能提出验货,如果提出验货,则先验货。
知识点补充:
1、发生出口退运的,如何开INVOICE?
出口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后,如发生退运的,应按规定开具负数的《出口商品销售INVOICE》,出口企业可凭《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作为开具红字INVOICE的依据。
2、出口退运,应退运货物的数量,比申请办理退运数量的多的处理:
近期公司发生了出口退运业务,已到办理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但是到海关办理退运货物进口时,发现实际应退运货物的数量比申请办理退运数量的多,因此海关不予办理退运手续。请问:我能否重新到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答:出口企业出具退运证明后,发现实际退运与退运明数量不同,应到退税部门先作废原来退运证明,再重新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出口货物返修清关是否需要缴纳税金,主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免税条件:
免税条件
原状复运:若货物因品质或规格问题在出口后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海关通常免征进口关税。
维修后复出口:若设备原产于中国(需提供原出口报关单),使用“修理物品”监管代码(1300),可免征关税和增值税。
需缴税的情况
更换核心部件:若维修中更换高价值零件(如电机),海关会对增值部分计税(关税0-15%,增值税13%)。
维修费用:若涉及人工费等维修服务,可能按增值部分补税37%。
超期或违规操作:若未在6个月内复出口或擅自升级设备功能,将转为一般贸易征税(需补缴税款+货值30%罚款)。
优化建议
保税维修:在综合保税区操作可完全免关税和增值税,适合敏感设备。
合规管理:保留维修记录(照片、零件清单),确保设备序列号一致性。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监管方式,并提前核查设备HS编码是否在禁止进口目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