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的贸易方式:一般贸易、返修、暂时进出口、退运、其他进出口免费、无代价抵偿、货样广告品等、ATA手册等。
进境退运物品操作流程(进出境门到门操作)
(1)国外发货人办理货物品质检验
(2)国内收货人办理旧机电产品进口备案,并将全套清关资料寄到我司
(3)我司订舱从国外发货人处提取货物,以暂时进出口方式申报出口
(4)货物从国外运抵国内港口
(5)我司安排清关,发货人准备进口保正金
(6)海关凭保正金放货,并退回保正金收据
(7)货物放行后,我司安排运抵收货人地点
(8)货物维修完毕后,以修理物品方式申报出口
(9)海运/空运到国外后,以暂时进出口方式申报进口,免关税
(10)我司凭退单办理保正金退款手续
(11)至此完成进境修理物品的全部流程。
现我司根据多年操作经验分享一下,退运的几个注意点也是关键点:
1、时间:是否在一年以内?如果超过一年想免税退运就不行了
2、出口是否买单? 如果是买单报关,几乎不可能拿到未退税或者已补税证明,那么肯定也不能免税退运
3、不合格检测报告,这个有没有问题不大,可以解决。重点关注前两点。
下面看下海关对退运货物的诠释是什么?
1退运货物定义:
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
2、退运货物的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
二、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20号)
3、申请(办理)条件:
进出口货物经营人或其代理人
4、办理材料:
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等随附单证企业在申报时可不向海关提交,海关审核时如需要再提交。
5、办理流程:
报关单预录入→报关员电子申报→H2010系统电子审单→电子审单(人工审单)→(布控查验)→放行→港区放行.
出口货物返修清关流程主要分为退运返修和修理物品复出口两种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退运返修流程
准备单证
需提供原出口报关单、进口报关单、维修工单或检测报告、装箱单及发票(标注“Return for Repair”),并附情况说明及未退税证明(若涉及退税)。
若涉及保税区维修,需额外提交中检报告及保证金。
申报环节
申报时监管方式选择“退运货物”(代码4561)或“修理物品”(代码1300),确保品名、数量、金额与原出口信息一致。
需向海关缴纳保证金(通常在维修后6个月内复出口可退还)。
后续处理
维修完成后,复出口时需提交维修报告、装箱单及原进口报关单号关联文件。
需在6个月内复出口,否则需补缴税款。
修理物品复出口流程
申报要求
申报时监管方式选择“修理物品”(代码1300),需关联原进口报关单号,注明“修理物品复出口”。
文件需包含维修合同、检测报告及装箱单。
注意事项
若原出口已退税,退运后需补缴税款;若未退税则需提供未退税证明。
涉及外汇收付时,需通过外汇账户申报。
注意事项
退运返修可能增加海关查验率,建议提前准备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
若货物涉及保税区维修,需提前办理中检报告,特定商品(如海关编码含“6证”商品)无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