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货物范围:
货物进出境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由发货人或收货人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一)质量不合格,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二)货物的型号与购货合同的规定不符,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三)错发、错运而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四)海关按国家规定责令退运的货物。
出口退运免税资料要哪些:
1、到货通知
2、海运/空运提单、电放保函
3、出口的箱单、INVOICE、合同及出口报关单
4、进口箱单、INVOICE、退运协议
5、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正本
6、申报要素
7、报关报检委托书及十位编码
8、空白敲章纸若干
面看下海关对退运货物的诠释是什么?
1退运货物定义:
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
2、退运货物的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
二、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20号)
3、申请(办理)条件:
进出口货物经营人或其代理人
4、办理材料:
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等随附单证企业在申报时可不向海关提交,海关审核时如需要再提交。
5、办理流程:
报关单预录入→报关员电子申报→H2010系统电子审单→电子审单(人工审单)→(布控查验)→放行→港区放行.
提醒各出口企业:
一是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意识。对企业发展要有长远的规划和布局,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尤其是对关键工序、关键零部件、关键原辅材料进行有效控制。
二是加强对目标市场标准、法规的收集及研究。定期收集目标市场的标准、法规变动情况,早作应对,避免损失。
三是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加强对国外退运产品信息及国外通报的预警,帮助企业规避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壁垒。
出口货物返修清关流程主要分为退运返修和修理物品复出口两种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退运返修流程
准备单证
需提供原出口报关单、进口报关单、维修工单或检测报告、装箱单及发票(标注“Return for Repair”),并附情况说明及未退税证明(若涉及退税)。
若涉及保税区维修,需额外提交中检报告及保证金。
申报环节
申报时监管方式选择“退运货物”(代码4561)或“修理物品”(代码1300),确保品名、数量、金额与原出口信息一致。
需向海关缴纳保证金(通常在维修后6个月内复出口可退还)。
后续处理
维修完成后,复出口时需提交维修报告、装箱单及原进口报关单号关联文件。
需在6个月内复出口,否则需补缴税款。
修理物品复出口流程
申报要求
申报时监管方式选择“修理物品”(代码1300),需关联原进口报关单号,注明“修理物品复出口”。
文件需包含维修合同、检测报告及装箱单。
注意事项
若原出口已退税,退运后需补缴税款;若未退税则需提供未退税证明。
涉及外汇收付时,需通过外汇账户申报。
注意事项
退运返修可能增加海关查验率,建议提前准备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
若货物涉及保税区维修,需提前办理中检报告,特定商品(如海关编码含“6证”商品)无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