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转移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确认档案存放地与接收单位
与原单位或原存档机构确认档案存放位置(如原单位、人才市场等)。
核实新单位是否具备档案管理资质,若不具备则需转入新单位所在地或户籍地人才中心
二、准备材料
必须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调档函(由新单位或接收机构开具)。
补充材料:离职证明/劳动合同(原单位离职需提供)、委托书(代办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特殊情况:单位集体存档需提供介绍信、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三、办理调出手续
持调档函至原存档单位申请转出,工作人员审核后密封档案并加盖骑缝章
档案必须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EMS标准快递转递,严禁个人携带。
四、确认归档
档案寄出后联系接收单位查询物流状态,通常需5-15天到档。
接收单位入库后会返回回执单,完成转移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