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新建档案,但需根据具体情况补办或重新建立。
补办流程
确认档案是否遗失
可能存在档案未丢失但存放位置未知的情况,建议通过报到证或档案查询系统核实档案去向。
补办材料
需补办高中学籍材料(如成绩单、录取花名册等),需加盖学校公章。
若涉及工作经历,需补办招工手续、工资表等材料,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证明。
存放档案
补办完成后,需将档案存入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等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
注意事项
学历类型影响:若仅有初高中学历,需从初中开始补办;若包含非统招学历(如函授、自考等),可与初高中档案合并建档。
材料真实性:补办材料需真实有效,并加盖相关机构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