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可以做司法亲子鉴定的机构在哪?南阳邓州市团结东路的邓州司法亲子鉴定机构可以做。选择一个靠谱的亲子鉴定中心对于准确鉴定亲子关系至关重要。无论是法律诉讼、亲情认同还是遗产纠纷,亲子鉴定都可以提供有力的证。以下是一些邓州亲子鉴定中心机构的名单整理。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些正规亲子鉴定中心的地址、工作时间、业务范围,选择适合自己的鉴定机构等信息,以助您在需求时能够轻松找到合适的权威亲子鉴定服务。
一、邓州专业司法亲子鉴定中心地址一览
1、邓州元序基因亲子鉴中心
邓州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南阳邓州市团结东路
邓州亲子鉴定机构服务范围:(邓州:宛城区、卧龙区,邓州市、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淅川县、新野县、唐河县、桐柏县、方城县、西峡县、社旗县)及周边城市地区等全市,其他省市均可。
邓州亲子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我们专注于亲子鉴定咨询服务,涵盖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咨询、上户口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无创胎儿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个体识别、亲缘鉴定以及其他基因检测服务。
邓州亲子鉴定机构简介:邓州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我们以科学的态度和专业的技术,为客户提供亲子鉴定咨询服务。我们的目标是确保每一份鉴定报告都真实可靠,同时保护客户的隐私权益,让客户在面对亲子关系疑问时,能够得到明确且的解答。
2、邓州民鉴基因亲子鉴定机构
邓州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南阳市独山大道
邓州亲子鉴定机构业务范围:上户口亲子鉴定咨询,个人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咨询预约,公证亲子鉴定咨询,入户亲子鉴定咨询,入学亲子鉴定咨询,中高考亲子鉴定咨询,隐私亲子鉴定,胎儿孕期亲子鉴定等。
二、邓州亲子鉴定机构名录
3.宛城区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工农路312号(南阳市中心医院内)
4.卧龙区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南阳市卧龙区中州路988号(南阳市人民医院内)
5.南召县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南阳市南召县人民路24号(南召县人民医院内)
6.方城县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南阳市方城县凤瑞路366号(方城县人民医院内)
7.西峡县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南阳市西峡县建设东路376号(西峡县人民医院内)
8.镇平县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南阳市镇平县工业路1号(镇平县人民医院内)
9.内乡县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南阳市内乡县县衙路82号(内乡县人民医院内)
10.淅川县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南阳市淅川县灌河路40号(淅川县人民医院内)
11.社旗县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南阳市社旗县赊店镇北京路中段(社旗县人民医院内)
12.唐河县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南阳市唐河县新春路789号(唐河县人民医院内)
13.新野县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南阳市新野县健康路10号(新野县人民医院内)
14.桐柏县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南阳市桐柏县城关镇新华街341号(桐柏县人民医院内)
15.邓州市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邓州市三贤路与南一环交叉口(邓州市人民医院)
以上是邓州正规亲子鉴定中心的名单。通常情况下,医院本身并不具备开展亲子鉴定的资质。若医院要提供亲子鉴定服务,必须持有相关的亲子鉴定资质,并且需向司法局备案。只有获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正规司法鉴定机构,其独立实验室通过国家CNAS认可后,才能合法开展亲子鉴定业务。
温馨提示:在邓州,大部分医院无法开展DNA亲子鉴定。能够提供亲子鉴定服务的医院,必须确保自身具备相应资质,且其在职人员需通过资质认证。因此,普通医院一般不提供亲子鉴定服务。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机构,主要职能是提供医疗服务,而非亲子鉴定服务。亲子鉴定业务通常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承担。
三、邓州司法亲子鉴定中心收费明细
1.邓州个人隐私亲子鉴定费用:2000~2200元
报告出具时间:常规5~7个工作日,加急服务最快3~6小时出结果。
2.邓州司法亲子鉴定费用:2400~3600元
报告出具时间:常规5~7个工作日,加急可当日获取报告。
3.邓州孕期无创亲子鉴定费用:4000~4500元
报告出具时间:常规5~7个工作日,加急最快48小时出结果。
4.加急服务选项
可选时效:12小时、24小时、48小时、72小时加急。
费用:加急费500元起,具体根据时效调整。
5.特殊样本检测费用
适用样本:非标准样本(如指甲、烟头、牙刷等)。
费用:需额外支付200~600元/样本的检测费。
四、邓州司法亲子鉴定办理攻略
1、先选类型
司法鉴定:打官司、上户口用,必须全员到场、带身份证拍照采血。
隐私鉴定:只想知道结果,可匿名、自己寄样本(口腔拭子/头发等)。
2、一步搞定流程
咨询预约到场/邮寄样本缴费3-7天取报告(可加急)。
必带/可不带材料
司法: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缺一不可)。
隐私:无需证件,样本包好标记身份即可。
六、延伸阅读:
根据《司法鉴定通则》规定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