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执法标志服装 文化执法制服 款式好 做工细 价格低
2026制式厂
文化执法服装规范标准主要依据《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各地也据此制定了相应细则,以下是具体内容:
文化执法服装
- 着装场合: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应当着制式服装。在执法活动外的日常工作和学习时,可根据需要着装;参加宣誓、检阅、培训、重大会议等集体活动时,必须着装。但执行特殊工作、非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女性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等情形,不宜着装。退休、调离、被开除等不再从事执法工作,或因违法违纪被处分且停止职务的,不得着装。
- 着装搭配:通常春秋季着常服或春秋执勤服,夏季着制式短袖或长袖衬衫,冬季着常服或冬执勤服。着常服时,需穿配套制式裤子,内着配套衬衣并扎于裤内,扎制式腰带,系制式领带,佩戴硬肩章、臂章、硬胸徽、硬胸号。着执勤服时,穿配套制式裤子,佩戴套式肩章、臂章、软胸徽、软胸号。着夏装时,可穿配套制式裤子或裙子,长袖衬衣下摆扎于裤内,不系领带,佩戴软肩章、臂章、软胸徽、软胸号;短袖衬衣下摆不得扎在裤内,不系领带,佩戴软肩章、臂章、软胸徽、软胸号。
文化综合执法标志服厂
- 帽子佩戴:着常服、执勤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衫时,春秋季男性戴大檐帽,女性戴卷檐帽;夏季男性戴大檐凉帽,女性戴卷檐凉帽;冬季男性可戴大檐帽或防寒帽,女性可戴卷檐帽或防寒帽。男性大檐帽的帽檐饰带应保持水平,前缘与眉同高;女性帽檐前缘应略向上倾。进入室内通常脱帽,可按规定方式放置或悬挂。
- 标志佩戴:胸号佩戴于外衣左胸处,胸徽佩戴于外衣右胸处,臂章佩戴于外衣左臂处。佩戴党员徽章或团徽时应置于胸号正上方。
- 其他规范:制服与便服不得混穿,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制服内非制式服装不得外露。应保持制服干净整洁,不得歪戴帽子、披衣、敞怀等。除工作需要,应穿制式皮鞋或其他黑(棕)色皮鞋,男性鞋跟一般不高于3厘米,女性不高于4厘米。不得系扎围巾、染指甲、染彩发、留怪异发型,男性不得留长发、非特殊原因不得剃光头,女性留长发者不得披散发、不得化浓妆。不得戴有色眼镜(工作需要或眼疾除外),不得佩戴与执法无关的标志、饰品。着装时,必须随身携带行政执法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