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定制行政执法标志服装 综合执法执法厂
综合行政执法制服的服装规定和着装规范主要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印发的《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综合执法服装
服装规定
- 服装种类: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服分为夏装、常服、夹克式执勤服和防寒大衣,配套有大檐帽、卷檐帽、大檐凉帽等制式帽。
- 配发原则:重点保障一线执法人员着装,严格区分一线执法人员与行政办公等内勤人员。制服和标志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全额负担。
着装规范
综合行政执法标志服厂
- 季节着装要求: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着夏装制式衬衣。每年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着常服、茄克式执勤服、防寒大衣。
- 具体穿着规范:着常服时,需穿配套制式长裤与皮鞋,内着配套长袖衬衣,衬衣下摆扎于裤内,扎制式腰带,系制式领带,佩戴硬肩章、臂章、硬胸徽、硬胸号,男士戴大檐帽,女士戴卷檐帽。着执勤服时,穿配套制式长裤,穿作训鞋,扣紧上衣扣,佩戴臂章、软胸号、软胸徽、套式肩章,佩戴长檐帽。着夏装时,穿配套制式长裤或裙子,长袖衬衣下摆扎于裤内,短袖衬衣下摆放裤腰外,不系领带,佩戴臂章、软肩章、软胸徽、软胸号,男士佩戴大檐帽、女士佩戴卷檐凉帽。
行政执法服装
- 其他注意事项: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制服与便服不得混装,制服内着非制式服装不得外露。不得歪戴檐帽,不得披衣敞怀,非工作需要不得挽袖卷裤腿。不得赤脚穿鞋,不得穿旅游鞋、拖鞋等。不得系扎围巾、染彩发、留怪异发型等。不得着制式服装饮酒,不得着制式服装在公共场所举止不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