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6 月 16 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宣布,成员国委员会(MSC)同意将 3 项物质列入新一批 SVHC 候选物质清单,6 月底清单更新后,SVHC 候选清单物质将增加至 250 项
REACH检测SVHC候选清单新增这三项物质分别为:
十甲基四硅氧烷Decamethyltetrasiloxane,
CAS编号:141-62-8EC、编号:205-491-7,
主要用于洗涤和清洁产品、抛光打蜡、以及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
2、1,1,1,3,5,5,5-七甲基-3-[(三甲基甲硅烷基)氧基]三硅氧烷,1,1,1,3,5,5,5-heptamethyl-3-[(trimethylsilyl)oxy]trisiloxane
CAS编号:EC、编号:241-867-7,
主要用于洗涤和清洁产品,汽车护理产品、油漆和涂料、粘合剂、化妆品以及个人护理产品。
3、1,1,1,3,5,5,5-七甲基-3-[(三甲基甲硅烷基)氧基]三硅氧烷1,1,1,3,5,5,5-heptamethyl-3-[(trimethylsilyl)oxy]trisiloxane,
CAS编号:、EC编号:241-867-7,
主要用于纺织品处理产品和染料。
SVHC,即高度关注物质,来源于欧盟REACH法规。满足法规条件的物质被整理进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候选物质清单)。根欧盟要求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若含有超过0.1%的SVHC候选物质,应在SCIP数*库**报,且通报应确定复杂产品中SVHC超出0.1%的单一物品,并定位其在复杂物品中的位置。为确保出口欧盟地区的产品符合REACH法规,SVHC是必要的检测,这些物质被认为对人类健康或环境具有严重或不可逆的影响。
依据欧盟REACH法规的相关规定,针对含有SVHC的物品,相关企业需依据物质的具体含量及出口量,履行以下合规义务:
1、若成品中含有候选名单上的 SVHC 且其浓度超过 0.1%(w/w),同时出口量>1t/a,需向 ECHA 通报,若为新增 SVHC 物质,通报义务需在该物质加入 SVHC 清单后的 6 个月内完成。
2、SVHC>0.1% 时,物品的供应商有义务向收货方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使用,至少应包含物质名称。
3、应消费者要求,含有>0.1% 的 SVHC 的物品的供应商应在 45 日内免费向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使用,至少应包含物质名称。
4、2021 年 1 月 5 日起,根据《废弃物框架指令》(WFD),物品中所含 SVHC 超过 0.1%,就需要向 ECHA 提交通报信息。
5、当物质或混合物分类为危险品或含有 SVHC,必须提供 SDS。候选清单上物质的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供应商,无论是单独供应还是混合供应,都必须更新他们提供给客户的安全数据表。
6、根据欧盟生态标签法规,含有 SVHC 的产品不能获得生态标签奖。
7、对于物质被列入候选名单之前已经生产或进口而且列入候选名单之后依然供应的成品,同样具有提供 SVHC 信息的责任。
企业违规法规会有什么风险?
若企业未履行通报义务或产品SVHC含量超标,将面临产品被召回、处以罚款以及市场准入受限等风险。SVHC有可能被列入授权清单,企业需提前申请授权,方可继续使用。
温馨提示:
根据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条例》(REACH法规)的强制性条款,该法规的监管范畴涵盖各类化工原料及其衍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玩具、服装、鞋类、电子设备等商品领域。向欧盟出口的物品,需同时满足法规中关于高关注物质(SVHC)的管控要求以及附件XVII所规定的禁用物质限制条款。当前,针对物品的SVHC合规性验证,应以物品的最小组成单元(即单一材料)作为检测对象,而非采用整机或完整成品作为测试样本。
企业如何应对措施?
应持续关注ECHA每半年更新的SVHC清单,确保及时掌握动态。根据法规要求对产品物质进行严格监控,以确保产品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