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资质延续条件
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注册类人员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准备申请材料
企业基本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表: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人员材料: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证、职称证、基本情况表等;注册建造师的注册信息;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学历证、职称证。 财务材料:申报延续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扫描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 其他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如涉及厂房和主要设备要求,需提供标准要求的生产厂房证明扫描件、主要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提交申请
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 3 个月(且不得早于 6 个月)前,登录 “河南政务服务网”,选择河南省 — 郑州市 — 部门 — 市城乡建设局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点击 “在线办理” 直接进入申报系统,按相关提示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审核与公示
审核: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可能包括对企业人员、业绩、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核查。部分地区可能还需要进行现场审核,审核人员会对企业的人员、设备、管理制度等进行实地考察。 公示:审核通过后,主管部门将在上公示拟同意延续的企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公告。领取证书
企业持审核通过的通知,前往当地住建局指定地点或窗口领取新的资质证书。如审核不通过,企业需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符合要求后可再次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