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运输经营业务条件, (不包含道路运输许可证)
1.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申请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章程
3.企业法人代表和技术、经营、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市政、园林、 环境
、会计、经济等相关工程类、财经类);环卫技术人员资料(工作业绩), 职称证书
(市政、园林、环境、会计、经济等相关工程类、财经类);
4.企业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 等
管理规定(分类提供上述管理规定);对渗沥液、沼气的利用和排放方案、垃 圾处
理工艺方案(结合实际分类提供上述方案);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 5.企业
关键和需持证上岗人员上岗证书(如:安全员证、电工证、固定式压力容 器操作证
等)
6.处理场的环境及专业监测设备及其他必要仪器、设备、机械的购置凭证(发票) 7.处
理场规模材料(发改和环保部门相关批复、验收意见等)及规划部门选址许可 证;
8.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申请单位自愿选择告知承诺方式 的
,在审批部门发放临时证 30 日内,提交 1-7 项申报材料
11.审批告知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