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针对出厂销售、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对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简称《目录》)中的产品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或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条件,予以公告。
符合以下条件的,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物品;
2.香港、澳门特区政府驻内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自用的物品;
3.入境人员随身从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
4.政府间援助、赠送的物品。
符合以上条件的《目录》中的产品,无需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也不需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办理3C认证目录外鉴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如下:
1、预申请3C认证目录外产品确认(3C认证资料鉴定)情况说明
2、外贸合同复印件、采购订单(订购单/预订单)复印件、进口invoice复印件
3、进口计划
4、资料或产品的说明书(其中要包括申请产品的彩色照片)
5、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委托书
进口报关的具体流程:
(1)到港提单换单,1天
(2)(或同时进行)提前申报商检,出商检单,2天
(3)正式报关申报,海关放行,1天
(4)安排放箱计划、排队等候安排消毒检疫、卫生处理,2—3天
(5)港区等候提货离港口,1天( 以上为一般作业的工作日损耗,以具体作业安排为准)
上海进口经常运输的产品:
A、机械配件、开关、继电器、线路板、阀门、铭牌、U盘、工控机、报警器、数码相机等。
B、3C类:家用电器、打印机、健身器材配件、电动车、电子元器件(继电器、开关、电缆等)
C、食品类:咖啡豆、咖啡粉、蜂蜜、海苔、调味品、奶粉及牛奶、果汁饮料、糖果类、方便面植物油、酒类、矿泉水、膨化食品等零食、等。
D、化妆品及日用品:,面膜、眼霜、晚霜及套装化妆品、衣服鞋帽、厨房用具、寝室用具(床垫枕头及家具)
F、各类杂货:二手奢侈品、手表、包包、家具、灯具、电子元器件、矿石、大理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