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标志服管理制度*
**一、引言**
为规范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着装,提升执法形象,增强执法权威,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动物卫生监督标志服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聘用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等,凡佩戴动物卫生监督标志服的人员均需遵守本制度。
**三、标志服的配发与管理**
1. **配发原则**
- 标志服应统一款式、统一颜色、统一标识,体现动物卫生监督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 标志服的配发应严格按照人员编制和实际需要进行,避免浪费。
2. **配发流程**
- 新入职人员需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配发标志服。
- 标志服的配发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建立详细的配发台账,记录配发时间、数量、人员信息等。
3. **日常使用**
- 执法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统一穿着标志服,并保持整洁、完好。
- 标志服不得擅自涂改、拆改或转借他人使用。
4. **维护与保养**
- 执法人员应定期对标志服进行清洗、熨烫等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标志服的整洁度和使用寿命。
- 标志服因自然损耗需更换时,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更换。
**四、标志服的回收与处理**
1. **回收条件**
- 执法人员离职、退休或调离动物卫生监督岗位时,应将标志服上交所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回收。
- 标志服因损坏、丢失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回收处理。
2. **回收流程**
- 回收的标志服应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确保无卫生安全隐患。
- 回收后的标志服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出售。
**五、责任追究**
1. **违规行为**
- 执法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涂改、拆改、转借标志服或未按规定穿着标志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
- 因执法人员违规穿着标志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2. **监管责任**
-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标志服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处理。
- 因监管不力造成标志服管理混乱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附则**
1. **制度修订**
- 本制度将根据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
2. **解释权**
-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所有。
3. **生效日期**
-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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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动物卫生监督标志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着装行为,提升执法形象,增强执法权威,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希望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共同维护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