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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装,提升城市管理形象,确保执法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城市管理标志服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城市管理标志服的配发、使用、管理、维护及回收等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彰显执法权威,维护城市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包括正式在编人员、聘用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等。
**三、标志服配发**
1. **配发原则**:根据执法工作需要,统一配发城市管理标志服,确保每位执法人员均有标识明确的制服。
2. **配发标准**:标志服应包含制服上衣、裤子、帽子、领带、肩章、臂章、胸牌等,确保执法人员着装整齐划一。
3. **配发流程**: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统一采购,按照人员名单进行配发,并建立标志服配发台账,记录配发时间、数量、人员信息等。
**四、标志服使用**
1. **着装要求**: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按照规定统一穿着城市管理标志服,不得随意混搭、更换或丢弃。
2. **着装规范**:执法人员应确保标志服整洁、完好,不得有破损、污渍等现象。标志服上的各类标识应清晰、准确,不得擅自涂改、遮挡或撕毁。
3. **非公务使用**:执法人员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公务场合,不得穿着城市管理标志服。
**五、标志服管理**
1. **日常维护**:执法人员应定期对标志服进行清洗、熨烫等日常维护,确保标志服保持整洁、挺括。
2. **丢失与损坏**:若标志服因个人原因丢失或损坏,执法人员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办或赔偿。
3. **更换与回收**:标志服因使用时间过长、磨损严重等原因需更换时,执法人员应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更换。同时,对于已更换或不再使用的标志服,应进行统一回收处理。
**六、监督与考核**
1. **监督检查**: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定期对执法人员的着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统一着装。
2. **考核奖惩**: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执法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表现突出的执法人员,将给予表彰奖励。
七、附则
1. 制度修订:本制度将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
2. 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所有。
3. 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本《城市管理标志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着装行为,提升城市管理形象,确保执法工作有序进行。希望全体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共同维护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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