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根据REACH法规采取了严格的措施,限制使用全氟己酸(PFHxA)及其相关物质,这是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一个子类。这与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在2023年五个欧洲政府提出提案后正在评估对整个PFAS组的潜在限制(“通用PFAS限制”)不同。这些持久性化学物质以其环境流动性和潜在的健康风险而闻名,需要立即采取监管行动。
2024年9月20日,欧盟公报发布(EU) 2024/2462修订REACH法规附录XVII,增加第79项全氟己酸(PFHx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管控。法规自欧盟公报上发布之日20天之后自动转化为成员国法规开始强制实施,且其整体具有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物质信息
全氟己酸 (PFHx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
(a)具有链接到碳原子上的直链或支链C5F11-的全氟戊基的化合物;
(b)具有直链或支链C6F13-全氟己基。
不包括以下物质:
(a)C6F14;
(b)C6F13-C(=O)OH, C6F13-C(=O)O-X′ or C6F13-CF2-X′ (其中X′=任何基团,包括盐);
(c)具有直接连接到硫原子的全氟烷基 C6F13- 的任何物质。
REACH限制篇草案限值要求:均质材料中PFHxA及其盐含量<25ppb,PFHxA相关物质总和<1000ppb。
需注意,以上要求不适用于欧盟POPs法规附录I中的PFHxS类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