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申请香港BUD基金的主要条件:
一、企业基本条件
1.注册与实质业务:企业必须在香港注册,并按照《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持有有效的商业登记证。企业需在香港有实质性的业务运作,包括拥有营业地点、雇佣员工及在香港缴付利得税。
2.成立年限:企业需要成立满1年以上。
3.企业类型:必须是香港的非上市企业,政府机构和公营机构不能申请。
不包括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及保险机构等。
4.股权结构:如果申请企业涉及内地业务,需要符合特定的股权要求,如持有内地公司股权超过50%,或持有申请企业30%或以上拥有权的股东(自然人)亦持有内地业务单位50%以上的拥有权,或申请企业及内地业务单位由同一群股东(自然人)持有。
二、项目要求
1.项目类别:资助项目必须有助于企业在内地、自贸协定及/或投资协定市场的业务发展,如品牌发展、升级转型、拓展营销等。
2.项目执行:项目措施可由申请企业的内地业务单位执行,但需符合上述的股权结构要求。
三、财务与业务记录
财务报告:
1.需提供的已审计账目、财务报告、银行月结单、利得税报税表及税务局发出的税务评估等文件。
2.员工记录:香港公司需有至少2个员工或以上购买强积金,并提供强积金供款记录。
商业交易及营运记录:
3.香港公司需有实地办公场所,并提供办公室租赁合同、环境照片,以及办公楼水牌每月水电费缴交单据等。
四、其他要求
1.提交文件:需填写并签署的BUD专项基金申请表格,以及所有必要的支持文件,如商业登记文件、公司注册证书、周年申报表、审计报告、内地营业执照、负责人卡片、办公室租约等。
2.项目计划与预算:申请中需详细说明项目的目的、推行方法、时间表、财政预算、预期成果,以及对企业及香港经济的预期效益等。